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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阅读:3332 / 来源:网信肇东
2019-5-23  09:45

    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振春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杨占报,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青,绥化市政府副市长王雪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树林,市委副书记、市长隋旭鹏等参加检查活动。

    市领导王维舸、韩威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活动。

    谷振春一行先后深入到肇东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湿地生态湖拟选址地块、肇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肇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企业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深度处理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听取肇兰新河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并详细了解了截污管线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检查中,李元学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绥化深入肇东开展工作表示欢迎。李元学说,执法检查组对绥化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开展执法检查是最好的推动和督促,希望检查组一行通过执法检查,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检查中,隋旭鹏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相关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始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省“水十条”,依法治污水、净河水、促节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肇兰新河水质有了一定改善,考核断面基本稳定在达标范围内。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谷振春对我市在水污染防治上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谷振春指出,绥化市和肇东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法一例”得到了有效贯彻实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希望在下步工作中,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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