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自2019年4月8日0时起,在本市X174县道(肇四路)0公里至46公里路段,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此公告。
肇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