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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

阅读:17555 / 来源:肇东市人民法院
2019-3-26  21:46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3月26日上午9时,肇东市人民法院参加了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宣判活动中邀请了市扫黑办、各乡镇、社区综治干部及新闻媒体记者40余人旁听庭审。

    肇东法院对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盛某某、佟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某某、孙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是肇东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宣判的首起涉恶案件。

    案件公诉到法院后,肇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大要案庭审预案机制,对案件审理、庭审警卫、舆情应对、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做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并根据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顾某某等六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十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五万元至九万元不等的罚金。此次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肇东市全面从严惩处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有力震慑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用实际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肇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肇东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从严、从快审理案件,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截至目前,肇东法院共受理2件涉黑恶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平安肇东、法治肇东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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