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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 | 关于办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阅读:4608 / 来源:肇东就业
2023-3-24  13:50

    根据黑财规审[2018]10号、黑人社函[2020]334号和绥人社函[2019]22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1、截止到2022年底,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足额扣缴2022年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底前享受补贴未到期人员(从初次享受补贴至2021年底累计不超过60个月的人员);

 

(2)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须为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这两类家庭成员需在2022年底前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实现灵活就业后方可享受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以下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2、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期间的;

 

3、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

 

5、无论是否正常经营的私营企业法人、股东、监事等;

 

6、补缴2022年度以前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三、补贴标准:2196元/年(183元/月)。

 

四、申领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1、符合申请补贴人员需携带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不是本人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务必到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填写《肇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等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申请。如未通过银行批量扣缴人员需提供2022年度缴费票据。

 

(二)本人未在肇东常住,但在肇东缴纳社保费的,需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后到平安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手续(地址:巴黎花园小区5号楼商服)。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五、申领补贴时间、地点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

 

正阳街道办事处:3月27日至4月07日(二道街北办事处一楼大厅)

 

西园街道办事处:4月09日至4月19日(十九道街北办事处一楼大厅)

 

东升街道办事处:4月24日至4月28日(铁东南直路办事处一楼大厅)

 

朝阳街道办事处:5月04日至5月12日(四道街原劳动局阳光社区一楼大厅)

 

为避免人员聚焦,申请补贴实行分街道分时段办理。

 

 肇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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