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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告

阅读:4521 / 来源:肇东就业
2022-10-26  10:15

    为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0号)文件要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2022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招用2022年度大专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报方式:

 

    1、申请:由企业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3、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财政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名册(后附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证明);

 

    4、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5、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劳动合同备案复印件。

 

备注: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用工单位收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后,报送收款赁证。

 

四、咨询受理电话:

 

0455-7785521

 

肇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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