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14时20分许,肇东市居民周某酒后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肇东市铁东区菜市场路段东100米处时,被正在执行国庆交通安保任务的肇东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呼气检测,呼气值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2日15时15分许,肇东市居民赵玉军酒后无证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五道街南三横路段时,被正在执行国庆交通安保任务的肇东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呼气检测,呼气值为40mg/100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已对两位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