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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阅读:9605 / 来源:绥化警事
2020-12-4  09:55

      随着现今社会高速发展、经济快速增长,在人民群众经济收入、消费水平以及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同时,经济犯罪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多,有的人抱有不正确的理财观念,希望一夜暴富,但天上不会掉馅饼。此时就容易受到非法传销活动的侵害。此类案件涉及人员多,而且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生产经济秩序,并且容易引起社会面不稳定,更导致了“杀熟宰亲”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案件频发。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将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在加强自身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打击传销活动,同时坚持源头治理,对辖区内居民积极开展防范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居民提高识别和防范意识。

 

      自全省公安机关“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肇东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紧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并于近日成功破获时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件。

经侦大队侦查员研讨梳理案件细节

      2019年8月9日,肇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上级部门转来时某某、陶某某、贾某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初查后于2019年12月23日正式立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时某某(女),为肇东区域乾易通的组织者和发起人,肇东的乾易通是通过时某某及会员介绍加入的,会员之间是朋友,熟人,家人等,加入后把钱给时某某,时某某将会员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上报总部。但是2018年6月份以后该网站已经关闭,随后肇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摸排出肇东本地40余名会员。通过大量细致的梳理工作明确这40余名会员,涉案金额共300余万元,确定了时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过缜密的侦查工作后,于近日将犯罪嫌疑人时某某抓获。 

不远万里抓获以时某某为首的传销团伙

押解时某某返程

      经讯问,时某某对其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在此郑重提示:面对非法传销活动,防止受骗上当、误陷非法传销泥潭,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幻想着“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人往往容易被洗脑成为传销分子的发展对象。除了防止自己上当受骗,损失金钱外,还应注意切勿与虎谋皮、为虎作伥,成为传销组织的帮凶,而让自己深陷犯罪边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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