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肇东公安交警大队从未放松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旧保持高压、零容忍工作态势。3月12日晚上,组织城镇中队、公路巡警中队、农村乡镇中队在辖区内进行夜查酒驾行动。
当日17时02分,史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宋站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驾驶人史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2时36分,公路巡警六中队执勤民警在十七道街防疫卡点对来往车辆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查到驾驶员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涉嫌醉驾。
公安交警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
疫情期间不查酒驾?重申这是谣言!为保障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大队将持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行为,在检测酒驾的同时对驾乘人员开展“龙江健康码”扫码通行,请自觉配合检查。